问题 | 反驳和推翻的区别 |
释义 | 反驳和推翻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起的,是一种独立的诉,具有诉的性质。而反驳则只是被告反驳原告的一种诉讼手段,不是一个独立的诉,不具有诉的性质。 2、前提不同,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并不加以否定。而反驳则是以否定原告提出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为前提; 3、目的不同,被告反诉的目的除抵消、吞并、排斥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使本诉的原告败诉外,还对本诉的原告提出了独立的反请求,主张独立的权利。而反驳的目的只是否定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独立的诉讼请求。 一、申请离婚可以申请反诉吗 离婚诉讼中不可以提起反诉,因为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诉讼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 二、债务的权利是什么 债务人的权利: 1、有权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 2、有权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3、有权委托代理人; 4、有权申请回避; 5、有权收集和提供证据; 6、有权陈述、质证和辩论,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论证自己的主张; 7、有权选择调解; 8、和解自己的权利; 9、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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