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民警处置突发事件或者遇有紧急情况在建制不明时依据什么确定领导指挥关系? |
释义 | 律师解答: 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是突发事件的首要原则 只有党委的领导才具有最大的号召力,才能够统一指挥,使各部门既各行其职,又协调配合。任何种类的突发事件必然涉及很多部门和单位,处置工作也需要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如有可能公安机关要建议成立突发事件指挥部,公安机关应为指挥部领导成员之一。 二、快速反应,力争主动的原则 先在系统内部分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好工处置预案,组建好处置队伍。快速开展信息收集、分析、交流、上报工作,向领导机构汇报,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处置人员要熟知与处置工作有关的法律规、规章和规定,在处置中,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当事人员、财产、物资进行救援。对有关的车辆、道路进行管制和的查控。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确保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的安定。严厉打击与事件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救援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发布或在职权范围内直接发布公共信息,澄清事实真相,缓释和消除公众疑惑心理。坚决依法打击有各种非法目的的造谣、编造及传播虚假信息,在社会及民众中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避免激化,区别对待的原则 在突发事件中,往往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互相交织它们既有统一性,有时也有对立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往往要深入到事件中去,面对具体的现实矛盾关系。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必须把公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对凡是有害于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对于事件的一般参与者,主要是说服教育,讲清道理;对于组织策划者和少数骨干分子可以进行规劝教育,对不听劝阻、执意不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不能以任何借口给予照顾。对于少数有现行打、砸、抢、烧行为的破坏分子,视其情况,采取强硬手段予以打击,迅速平息事件不可满足其要求。 四、依法处置原则,情势变通原则 对突发性事件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在具体问题上要防止自由裁量权的过度使用。公安机关不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还要准确地执行与事件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做到规范执法、公平执法。当前,我国突发事件预防还有待于完善,突发事件不断有新的表现形态出现,在有些时候会出现法律上的空白,在此情形下公安机关就要依据有关法学原理和法律精神的内在意蕴,变通性地进行执法。 公安机关是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主力和实战单位,平时要经常性的开展相关的调研、广泛收集有关的社情、信息,对一些重点信息要分析、交流,力争把突发事件制止在萌芽状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十九条 下级(机关)接到越级下达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除有明确要求外,在执行的同时,应当向直接上级(机关)报告;因故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当在不能报告的情形解除后24小时内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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