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肥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有五个,必须全部满足,包括:通过兽药GSP认证;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等等。关于“合肥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的问题。 一、合肥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5、通过兽药GSP认证。 二、合肥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地点(瑶海区) 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叉口政务服务局办事大厅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 三、合肥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三条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项。 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以上就是对“合肥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的回答,合肥瑶海区该事项办理地点是瑶海区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叉口政务服务局办事大厅,在一些边远、偏辟农村形成兽药销售隐形市场,兽药经营许可工作更要重视。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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