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法院角度讲,受理诉讼后,只要原告起诉的事项符合立案管辖要求,法院将受理立案,对于被告不来应诉的,法院在采取合法传唤后(即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指定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可进行开庭审理,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原告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证据后,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从被告的角度将,你不到庭,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你放弃了诉讼权利,如时效抗辩、质证权等等,并导致败诉。现实中,有不少案件缺席判决后,缺席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这时才意识到,由于未及时到庭参加诉讼,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