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险公司设立的流程
释义
    法律分析:1、初步申请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意向、理由和要求。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审批机构提交法定的文件和资料。这些材料是主管机关借以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我国《保险法》第70条规定:“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3、正式设立
    申请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和相关文件。
    4、设立登记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人在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70条规定:“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8: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