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校学生实习可以安排加班及上夜班吗 |
释义 | 1、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1)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2)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3)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2、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3、如果没有经过合理的程序并事先告知学生,实习单位强制实习学生上夜班显然是违规行为。 一、实习算劳动关系吗 实习基本分两种情况。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如《专利代理条例》中规定,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满一年后,专利代理机构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目的在于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存在类似情况的还有律师、医师等等。 另外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学习或者以后工作的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等。对于这种实习生与单位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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