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作为家长我很高兴看到孩子的进步,希望这个进步只是一个开始,在新学期能够继续延续,这样才能不负老师的期望。感谢孙老师的鼓励。 2、这学期课外书读的还是比较多的,这在阅读方面进步大。学习上也能自觉点了。知道自己每天该做什么,较以前比之,也有进步。希望下学期,新的学年有一个新的开始。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计划表。特别是语文会有错别字方面,能够有个长足的进步。 3、学习成绩总是不能进步,不能够增加自信心。希望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同学们的帮助下、在家长的指引下,增强自信心,学习进步。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二、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监护人的权利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 3、保护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其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法律诉讼。监护人的义务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其他人的侵犯; 2、抚养及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以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