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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回行政复议后可以再复议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撤回行政复议后,当事人还可以再复议,但是需要使用不同的事实和理由。如果当事人是继续使用同一事实和理由的,则复议机关会不予受理,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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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2: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