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法院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法院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 一、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地域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移送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四、指定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一、如何界定外地诈骗罪的管辖权? 异地诈骗罪的管辖权:异地诈骗罪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因此,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对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审理。 二、一审二审再审都败诉该怎么办 若是一审二审再审都败诉了,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终审,需要当事人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进行终审。 法庭审理流程如下: 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审判。 一审是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二审是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级别管辖的变通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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