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规定,在失业后,对于失业人员会有相应的失业金的补贴,但是也是只是针对那些有资格申领的才能领取。一、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且有就业意愿;3、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4、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二、广州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材料1、《通知书》;2、本人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及《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本市户籍);4、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5、裁决书或判决书(如有劳动争议);6、《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单位填写并盖章);7、《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领取回执(已办理失业登记);8、《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如有需一并提供)。三、广州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程序1、选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携带资料到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2、选择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温馨提示】1、参保人可自行决定是否选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2、如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则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3、广州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4、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广州市各区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综合上述,我们对于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有了一定了解,失业金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指曾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但仍有未领取余下的部分。 法律客观: 失业人员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选择申领或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人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申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通知书》;(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3)本人在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4)本市城镇户籍的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失业证》;知识延伸——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方法《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工作相衔接的重要方式。按月发放,可以保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失业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及时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从以往情况看,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人员发放现金的方式。在一些地区,也采用了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按照《条例》规定,应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凭证,失业人员到指定银行兑现。这样做,可以减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现金使用量,提高资金的安全性,是发展方向。目前一些还不具备银行代为发放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银行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论采取哪种发放方式,都要保证失业人员能够按期、足额地领到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