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方弯道超车是全责。 不按照规定变道超车的只要是发生交通事故,一律都是由超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超车的过程中没有观察好路况,并且在不适宜超车的情况下超车且与对面来车发生碰撞这是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直面撞击且不按规定超车,交警在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也会判定是超车一方的主要责任,这样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生命危险。 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如下: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