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常哪些人可以做送养人 |
释义 | 送养人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一、领养孩子有什么新政策 第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二、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第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二、送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送养孩子的条件有: 1、如果是孩子的监护人,送养孩子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2、如果是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3、送养人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孩子有哪些条件呢 收养人孩子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分别是: 1、被收养人应当是失去父母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孩子,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孩子,被收养人需要是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收养人必须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不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5、年满30周岁,未婚男性收养女性弃婴的年龄必须相隔40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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