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
释义 | (1)起诉和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3)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又可分为: ①准备阶段。由法庭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否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 ②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审查各种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 ③法庭辩论。 ④调解或判决。 (4)宣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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