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积极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已完成1250亩并通过黄冈验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今年我镇提档升级公路里程52公里,涉及15个村,路面总投资2200万,路基投资500万,目前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0%。完成20户以上自然垸通组公路建设3.43公里,顺李线茶乡公路示范路建设5.2公里;扎实推进移民避险解困项目,第二批五个安置点绿化、亮化、产业发展等配套全部完工,已顺利通过麻城自验收及省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