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有责任吗 1、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有责任。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人,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要付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因是高速公路,司机不能预料到会撞到人,所以没有过错。而死者民只是高速公路,却不加躲避提防,有过错。所以,一般都是司机负一到三成责任,死者负九到七成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何赔偿高速公路撞死人 撞死人应当赔偿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