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正常使用。会给出3个月过渡期,这个时候要及时得到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的重新申办。若是3个月过渡期超过,身份证还没有办理,那么身份证视为过期,将无法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