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零申报企业注销流程 |
释义 | 零申报的企业的注销程序,与其他企业是一样的。 (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三)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四)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五)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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