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走须知: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等。乘车须知: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等。驾驶机动车时要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提前预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