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可以协议放弃探望权么 |
释义 | 离婚双方不可以协议放弃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法律规定的权利,离婚双方是无权协议放弃探望权的。 一、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是不允许的,不可以自动放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二、孩子的探视权可以找妇联吗 孩子的探视权不可以找妇联。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离婚后负有探视义务的一方,恶意阻止另外一方进行离婚协议约定好的探视权,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三、有孩子的另一方不让孩子探视,对孩子有哪些利害 抚养离婚子女的一方无权剥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相反还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利。这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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