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一付三中途不住了房租退吗? |
释义 | 房租合同未到期,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押一付三的房租可以部分退回。但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退租,不退给承租人房租的,则出租人可以不退房租。 一、哪些情况下承租人能更改租赁合同 承租人可以更改租赁合同的情况: 1、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当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民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多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 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在能够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生前仍享有居住权。 二、承租人不交房租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承租人不交房租的处理方法有: 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可解除租赁合同; 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房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房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处理: 1、房东不得无故扣押房租,剩余房租应无息退还给租客,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2、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可以上诉,租赁期内,出租人确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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