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不去。 二审中应称为被上诉人而不是被告,被上诉人可以选择不出庭,这是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行使。当事人在一审中胜诉的,并不表示在二审中也一定会胜诉。对当事人而言,就会失去就对方的上诉理由和请求进行答辩和抗辩的机会,可能会因此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所以如果对方上诉的,被上诉人应该积极到庭参加诉讼,而不应该以不出庭等消极的方式来对待二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