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开具发票规定如下: 1、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3、发票内容要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