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如下用血权利: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