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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房产证需要复印什么资料
释义
    

法律主观:
    


    办房产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房屋买卖合同,申请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契税凭证,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一、办房产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房产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_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_的为300元,1000——2000_的为500元,2000——5000_的为800元,5000_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2.《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附件,其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权利人的法定凭证,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对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权人核发,每个共有权人各持一份的权利证书,用以证明共有房屋的归属。3.《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典权人持有。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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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