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的保护途径会根据知识产权的具体类型而不同。1、专利权的行政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对专利纠纷作出行政调处;2、商标权的行政保护。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著作权的行政保护。国家版权局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