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包括: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安机关提请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依法属于检察职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等。该机关分别设立在广西南宁市和柳州市,下辖若干个市县分院。目前,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辖17个市县分院,覆盖全自治区各个地区。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它的工作范围包括了多个方面,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安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法》第十三条 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干涉。检察机关依法对违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