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区分 |
释义 |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是法律或经济生活中是否有明确的名称。有明确的名称的就是有名合同,没有明确的名称的就是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等。 一、汽车挂靠合同有哪些基本条款 汽车挂靠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签订的关于汽车挂靠内容的合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其类型一般有纯无名合同、准混合同、混合合同、对向联立合同等。 二、公司法人是否具有人格权 公司法人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只要自然人出生、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成立,无须实施任何行为,就当然取得法律保护。 同时,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人格权。因此,公司法人享有人格权。 三、汽车挂靠合同属于民法规定的哪一类合同 汽车挂靠合同应该属于无名合同,并不是典型的合同。由于人的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法律上很难对可能发生的所有合同都一一命名,故对于有名合同之外的合同,只要原则上不违背国家立法精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也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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