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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做了工作不给钱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一、做了工作不给钱怎么办
    1、做了工作不给钱,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追讨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
    1、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申请人要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申请人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追讨拖欠工资,即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属于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
    2、另外,先予执行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如果不先予执行,申请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3、先予执行的程序:
    (1)先予执行必须由申请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
    (2)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
    (4)申请人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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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