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补贴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二、补贴标准:1、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2、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3、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