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劳动路102路调度站 2. 公交五公司大门南侧 3. 公交17路调度站 4. 公交611路调度站 5. 长乐中路36号轻工市场对面 6. 西安市商业银行纺正街支行(纺正街512号11路公交站) 7. 西安市商业银行兴庆南路支行 (兴庆南路28号旭邦大厦一层) 8. 西安市商业银行城西支行营业室 (西稍门十字向南500米) 9. 西安市商业银行土门支行 (丰登北路20号喜来登大酒店向西100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含有轨电车,下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有关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