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能达成离婚协议时如何解决 |
释义 |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的处理方式及程序:人民法院应依法审理,确认感情破裂可准予离婚,否则不准离婚。一审判决离婚前不得再婚,可上诉。双方不上诉,判决生效。调解达成协议,一审判决撤销。双方不和好或不准离婚,无新情况、理由起诉6个月内不受理。离婚案件调解需双方到场,特殊情况需书面意见。调解是必经程序,有三种结果:和好撤诉、达成离婚协议解除婚姻、调解无效进入下一程序。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双方调解不成的处理方式: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若确认双方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若不能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则不得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调解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案件调解双方必须到场,但是本人无法表达意思的除外。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一方执意不出席的,法院可能依据规定,进行缺席审判。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反都必须遵守。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起诉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吗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结语 离婚案件调解不成,人民法院应根据法律进行审理。如果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如果无法确认感情破裂,则不得准予离婚。一审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可依法提起上诉。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不上诉,则判决生效。第二审法院可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对于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案件,原告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离婚案件调解需要双方到场,除非无法表达意思或特殊情况,否则必须出庭或提交书面意见。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结果可能是和好撤诉、达成离婚协议或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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