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不是。企业年金交费是有个人和企业共同交纳的。按照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规定。交纳企业年金的总保费不超过企业总工资的12%。也就是说,你想多交也没有什么用,最高不超过这个数字。一般企业采取的方式是个人交纳4%,企业交纳8%。按照现在的税优政策,这两个标准之下,会享受税优政策。如果超过这个部分,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年金交纳之后,个人交费会进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单位交费的部分会进入企业年金企业个人账户,是分开计算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规定,进入企业个人年金账户的这部分资金最长不得超过8年,必须全部划到个人账户中。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五条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六条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