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合犯与连续犯的区别 |
释义 | 集合犯,是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连续犯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1、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独立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是处断的一罪。 2、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状态犯与继续犯的区别 所谓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不间断的持续状态的犯罪。刑法第89条第一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非法拘禁罪、窝藏罪等。 所谓状态犯,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仍在继续。状态犯的典型特征是:属于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先行结束、不法状态单独继续着。 继续犯与状态犯,虽然都有不法状态的继续,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继续犯的不法状态从犯罪实行时就已产生,而状态犯的不法状态产生于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继续犯是犯罪行为与犯罪不法状态同时处在继续状态中,状态犯仅仅是犯罪的不法状态的继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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