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业转换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但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和职业转换方案,并经过评审机构审核。此外,申请人的个人情况、转换岗位的状况等因素也会影响申请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职业转换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符合职业转换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职业转换费用。职业转换条件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申请人提出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工伤认定书;②医学证明;③职业转换方案;④其他与职业转换费用支付有关的情况。” -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职业转换方案应当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批准,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职业转换条件,但工作能力并未完全丧失,职业转换后工作收入负担的比重,由职业转换方案批准单位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