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积金贷款需要多少余额 |
释义 | 在上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6667元,每个月的缴纳金额不得低于980元。此外,还需要满足以下其他条件: 1、账户余额不得低于公积金贷款的最低余额要求,即不得低于16667元。 2、每月缴纳额度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0%,即不得低于980元。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般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公积金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3、房屋购买合同、房屋产权证或者预售合同等房屋相关文件; 4、购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5、购房者及其配偶的信用证明,包括个人信用报告、银行流水等。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额度限制,具体的要求也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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