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沧州可以领电子驾驶证。 沧州将全面应用驾驶证电子化,推广全国统一版电子驾驶证,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亮证亮码服务,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加交管政务服务水平,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和驾车出行,更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具体如下: 1、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亮证亮码服务,执法查验时对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办理交管业务时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 2、驾驶人申领电子驾照时需提交申请人的人像照片,目前提供三种方式使用交管系统中的已有照片默认方式,即申请人近期办理交管业务中提交过的人像照片;相册选择即申请人可以从本人手机相册中选择符合要求的人像照片上传,手机拍照上传。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受理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验证申请人身份,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第十六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