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左臂向上前方直伸,掌心向前为停止信号,左臂向左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右平伸,掌心向前,向左摆动,是准许右方直行车辆通行,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左臂与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摆动,掌心向右是左转弯信号,反方向则为右转弯信号,左臂向左下方平伸,掌心向下,左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则准许左方左转弯车辆进入路口,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车辆应腾空指定车道,右臂向右前方平伸,掌心向下,右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是减速慢行信号,左臂向前上方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下方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是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