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可以移交异地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一、案件的分类 1、刑事案件 2、民事案件 3、经济案件 4、行政案件 二、案件的特点 1、客观真理,包括事物、事件、事态,即客观存在的一切物体与现象、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事情和局势及情况的变异态势。 2、在能够确认当事人证据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依据法院所确认的证据对事实作出一个判断,简单的民事案件。 3、在部分复杂的案件,没有足够的、真实可信的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就要结合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来确定案件事实。 三、法院办理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1.立案 2.案件受理阶段 3.调解:处理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 4.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