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会小组不用选举,是中国工厂按照生产班组建立的小组。选举工会小组长,由组员广泛提出候选人,充分讨论,在小组全体会议上以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选举方法产生。《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