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卖烟草局的烟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没卖烟草局的烟怎么办 据烟草专卖法规定,取得许可证只能在当地烟草公司进货,不得销售以外的烟。 出口内销属于走私烟,一般会处三倍罚款。即使是真烟,也不能销售除本县的烟。 二、烟草证文件发布 为贯彻和落实《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完善相关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的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 三、烟草证的受理与审批 烟草专卖许可证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申请人为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经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免税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罚没烟草制品拍卖业务的企业,或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地市级烟草公司。 四、没烟草证卖烟怎么处理 国家对批发烟草和零售烟草是分开管理的,因此处罚的标准也是不相同的; 1、首先对于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2、对于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