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地防汛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做好现场排水设施规划,做到现场排水设施畅通,施工道路平整坚实,保证现场畅通无阻。 2、安保科建立气象信息收集渠道,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布,恶劣天气来临前通过网络和电话告知各部门,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严格执行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制度。 3、工程质量科调查最高水位,当洪水来临时,及时撤离,洪水淹没线以下区域的人员、机械及生活、生产房屋并备好防洪通讯工具、防洪器材。 4、潜在的紧急情况主要包括:构筑物的倾覆、垮塌,高处落物伤人、作业人员的高处坠落等;暴雨造成场地受淹、设备损坏、人员触电等;雷击造成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 5、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立即到岗值班,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并积极与上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络,密切关注汛情,向全体员工传达,并做好思想准备。各部门正职必须保证联系畅通。 6、各部门所有人员都有参加防汛抗台应急活动的义务,对临灾脱逃及擅离职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7、检查应急通信网络运转正常,通讯设备电量充足,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畅通。 8、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小组立即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分工,组织人员、物资进行抢险,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9、应急预案启动后,项目部开始计划、调拨各类防灾、救灾物资、设备,并要求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食堂要适当储备粮食、准备干粮、熟食、水以及必备生活用品等。 10、贵重物品、设备、设施及危险品,如档案、帐目、现金、重要技术资料、易燃易爆物品等都应转移到安全场所。各单位、部门作好重要文件、档案资料、图纸、财务单据、办公设备的保管和保护措施,作好计算机重要资料的备份工作。 11、按项目部防汛应急响应预案要求检查生产要害设施和次生灾害源,并采取临台应急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12、施工现场所有的材料堆放均应远离洪水可能淹没的地方,防止被洪水冲走,造成损失。 13、各种车辆严禁超载,在雨季施工时,车辆限速行使。 14、汛期来临前对排水系统的清理和修整,确保排水通畅。 1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在防汛期间应整修加固完毕,应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积水冲入室内。选址要合理,避开滑坡、坍塌等灾害地段。 16、配备足量的防洪、防汛和排涝设施,并保持完好待用状态,防汛物资清单与实物相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条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十八条 防治江河洪水,应当蓄泄兼施,充分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河道防护,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保持行洪畅通。防治江河洪水,应当保护、扩大流域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第十九条 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按照规划治导线实施,不得任意改变河水流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的规划治导线由流域管理机构拟定,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江河、河段的规划治导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河段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省界河道的规划治导线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江河、河段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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