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好,请问有抚养权但长期不关心孩子,而我又不能要抚养权,这该怎么办? |
释义 |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办法是提供证据证明本人更适宜抚养孩子。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没有不适宜由母亲抚养的情形的,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已满八周岁的,还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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