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实体法事实,具体内容包括: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2、影响量刑轻重的事实情节。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和可罚性的事实。4、被告人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以及有无前科等。程序法事实,在刑事诉讼中视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加以证明的程序法事实主要有:1、关于应否审理和管辖的事实;2、关于申请回避的事实;3、关于对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4、关于对案件采取搜查、扣押等强制性侦查措施是否合法的事实;5、关于其他取证程序合法性的事实;6、关于诉讼期间延长或被延误的事实;7、其他关于程序法的事实,如延期审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