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在教室里受伤老师有责任吗 |
释义 | 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就是说,无过错,即无责任。具体情节就根据这个原则衡量。但不管怎么说,都不应该让老师垫付。这是学校的责任。就算最后确定了教师有过失,也是学校承担经济责任。根据老师过错的程度,可以给处分。 一、请问补课犯法不 国家只规定不允许有偿补课,如果是老师是无偿补课,那就是不违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学生不写作业老师打学生是不是合法的 学生不写作业老师打学生是违法的,如果给学生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了,老师还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规定,教师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如果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三、学校是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 学校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中国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不包括学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包括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戚朋友关系密切;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学校和学生只是管理和管理之间的关系。因此,学校在未成年人侵权或者侵权案件中只承担过错责任,并根据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从学校职责的角度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确实有过错,学校应当对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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