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鼻咽癌被认定为少赔的标准是不存在明确的规定。鼻咽癌属于恶性肿瘤范畴,其治疗费用及后续康复期的费用均较高。但是,由于医疗保险的种类和级别、治疗方式等因素的不同,鼻咽癌的赔偿标准也不同。同时,鼻咽癌的治疗费用与患者的个人经济能力也有一定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赔偿: (一)医疗费用; (二)因误诊、误治等原因引发的后续医疗费用; (三)因误诊、误治等原因引发的残疾、死亡的赔偿金; (四)其他依法应当赔偿的损失。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事故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六条:恶性肿瘤、艾滋病、特殊感染、精神病等疾病的医疗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而且应当根据疾病特点和医疗费用确定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因医疗事故引起的恶性肿瘤等疾病的治疗费用,应当以患者所在地区的费用标准为基础,结合患者实际情况确定。 综上所述,鼻咽癌被认定为少赔的标准是不存在明确规定,赔偿标准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