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医院拍ct可以用医保卡吗 |
释义 | 一、去医院可以用社保卡吗 去医院是可以用社保卡的。社保卡里有专门的医保账户,像买药,挂号看门诊,还有住院治疗报销等等,都是可以用社保卡的。不过大家也需要注意,必须得是在定点医院看病买药才能用社保卡。去普通的医院看病买药是没法使用社保卡的。 还有,如果你的社保出现了停缴的情况的话,那你在医院住院治疗的时候,就无法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只能自费。不过你还是可以用社保卡来买药或者看门诊的,只要你的个人账户里还有钱就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保办〔2020〕1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各地要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核心业务区骨干网络建设指南〉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40号)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相关任务。 (一)搭建基础环境。各地要确保本地区与国家医保核心业务区网络有效联通,按照医保信息平台技术框架要求完成系统运行环境建设,按统一标准采集人员基础数据和参保信息集中清洗后上报。 (二)部署本地系统。各地应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医保电子凭证业务中台和支付中心部署,积极指导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做好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同步完成配套设施的布置改造。实现本地经办、查询等业务能同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办理。互联网医院、药店提供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时应以医保电子凭证为介质实现医保线上结算,遵循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相关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加强推广力度。各地医保部门要充分利用医保自有渠道及由全国统一授权的第三方渠道引导群众方便、安全、快捷地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从与国家医保局签订总对总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中选定2至3家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服务。各地医保部门须对第三方渠道在本地区开展的运营推广活动方案进行审核。 (四)开展业务培训。各地医保部门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加强对医保业务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开展医保电子凭证信息系统改造和应用推广工作。 (五)强化运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要求,加强医保电子凭证运行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个人隐私、业务数据等关键信息的安全。 二、西南医院可以用电子医保卡吗 电子医保卡是可以在医院进行使用的,但是前提是就诊的这家医院是支持电子医保卡支付的,目前并不是所有的地区、医院等医疗机构都是可以使用电子医保卡支付的,所以在就诊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医保卡。 三、开化县农村社保卡在杭州XX医院可以用吗 1、可以,但是必须要办理社保转诊手续:参保人异地就诊的,应带上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出具)等;2、于异地就诊前,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盖章)后再到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3、出院后,再带上异地就诊机构开具的出院小结、住院证明、收据及明细、社保卡、转诊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等回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社保卡全国可以通用吗,要去定点医院才能报销吗 目前医保卡不能在全国通用,因此医保卡的使用依旧只限于参保地。但是若在外地就医,在外地就医前,可以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手续,那么之后在备案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保费用都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不用来回两地跑。 不是定点医院的需要自己先付钱,后面再凭发票等资料到社保局进行报销,具体能报多少和需要哪些材料可以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保办〔2020〕1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各地要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核心业务区骨干网络建设指南〉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40号)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相关任务。 (一)搭建基础环境。各地要确保本地区与国家医保核心业务区网络有效联通,按照医保信息平台技术框架要求完成系统运行环境建设,按统一标准采集人员基础数据和参保信息集中清洗后上报。 (二)部署本地系统。各地应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医保电子凭证业务中台和支付中心部署,积极指导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做好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同步完成配套设施的布置改造。实现本地经办、查询等业务能同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办理。互联网医院、药店提供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时应以医保电子凭证为介质实现医保线上结算,遵循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相关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加强推广力度。各地医保部门要充分利用医保自有渠道及由全国统一授权的第三方渠道引导群众方便、安全、快捷地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从与国家医保局签订总对总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中选定2至3家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服务。各地医保部门须对第三方渠道在本地区开展的运营推广活动方案进行审核。 (四)开展业务培训。各地医保部门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加强对医保业务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开展医保电子凭证信息系统改造和应用推广工作。 (五)强化运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要求,加强医保电子凭证运行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个人隐私、业务数据等关键信息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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