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国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什么 |
释义 | 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国际公司、超国家公司、1974年作出决议,决定联合国统一采用“跨国公司”这一名称。跨国公司主要是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企业,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垄断企业。经营方式1、横向型水平型多种经营。此类公司主要从事单一产品的生产经营,母公司和子公司很少有专业化分工,但公司内部转移生产技术、销售技能和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数额较大。2、垂直型多种经营。此类公司按其经营内容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生产和经营不同行业的、但却相互有关的产品。它们是跨行业的公司,主要涉及原材料、初级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行业,如开采种植→提炼→加工制造→销售等行业。另一种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生产和经营同一行业不同加工程度或工艺阶段的产品,主要涉及汽车、电子等专业化分工水平较高的行业。如美国的美孚石油公司就是前一种垂直型的跨国公司,它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采,以管道、油槽和车船运输石油和天然气,经营大型炼油厂,从原油中精炼出最终产品,批发和零售几百种石油衍生产品。世界集团、亚太国际集团、华夏国际集团更是首屈一指的超型综合型集团,业务遍布全球,几乎涉足各行各业。而法国的珀若一雪铁龙汽车公司则是后一种垂直型的跨国公司,公司内部实行专业化分工,它在国外的84个子公司和销售机构,分别从事铸模、铸造、发动机、齿轮、减速器、机械加工、组装和销售等各工序的业务,实现了垂直型的生产经营一体化。3、混合型多种经营。此类公司经营多种产品,母公司和子公司生产不同的产品,经营不同的业务,而且它们之间互不衔接,没有必然联系。如日本的三菱重工业公司即是如此。它原是一家造船公司,后改为混合多种经营,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建筑机械、发电系统产品、造船和钢构件、化学工业、一般机械、飞机制造业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