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拆迁安置房继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
释义 | 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以上就是北京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一、继承财产可以不公证吗 可以。遗产继承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是选择要公证的,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被继承房产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需证明材料是: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在境外死亡的,庆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应提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要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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