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南京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2、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3、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4、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