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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给孩子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释义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是赠与,子女成为产权所有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房产中。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不能随意转让,售出或抵押需提供合法证据。
    法律分析
    父母以子女的名义出资购买房产,意味着这套房产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在登记后即属于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便成立。因此,子女成为该房产的产权所有人,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在离婚时不可分割。然而,虽然父母在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在孩子名下的房产中。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买房产后,不得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例如生重大疾病或出国留学等。即使为了孩子的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也通常要求提供合法证明(例如对相关事项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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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5:54:46